孩子上户口需要携带的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部门申报出生登记。
有如下证件:
1、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双方可以自行选择让孩子跟着父亲的户口还是母亲户口,落在哪方户口就要去哪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上户手续;
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入户通知单》。这个证明需要家长带着事先准备好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的居委开具;
5、盖有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此证由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如果新生婴儿的上户口手续没有及时办理的话,可能会受到一定数额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