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以,只要依照法律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就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竞选村干部。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如下: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扩展资料采取选举大会进行选举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