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知道单位即便是安排员工加班,时间上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限制,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劳动者,如果您遭遇用人单位安排超时加班的情况,您可以拒绝,如果单位因此对您采取了惩罚措施,您可以向有关劳动部门举报投诉,以依法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