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头脑清楚就可以立遗嘱。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五种方式。
这个需要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如果老人思维清晰,意思清晰,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可以由代书人书写遗嘱,念与老人听,同意的老人点头,不同意的摇头,按照老人的意思修改遗嘱,直至其满意,再让老人签字,盖手印。
如果老人思维清晰,意思清晰,能够口述的,在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录音的形式订立遗嘱。
如果老人病情危重,情况紧急,也可以在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口头遗嘱,待病情缓解,老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重新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订立遗嘱。
遗嘱见证人必须具备下列3个条件:
1、遗嘱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见证人必须是不承受遗产的人
3、遗嘱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